全國自殺防治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乃依據「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畫」,於行政院所核定「全國自殺防治策略行動方案」第一期之計畫執行期間(2005年9月至2008年12月),分短期、中期、長期,分階段推動各項具體方案以實踐下列計畫目標所揭櫫之宗旨:
  1. 實施自殺防治之先導計畫,協助衛生署建立全國性自殺防治中心。
  2. 建立台灣自殺防治發展之概念架構。
  3. 擬定台灣自殺防治之重要順序與面向,議題及策略。
  4. 建立以實證研究結果為基礎之自殺防治成效評估指標。
  5. 將自殺防治之醫療面向,落實於以病人為中心、家庭為單位、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型社區健康照護體系中。
  2009年起配合行政院「建置社會安全網絡」五大政策方向,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由一期計畫中兼顧國家防治策略之擬定與評估,兼顧實際參與先導區與推廣區之防治工作角色,轉型為策略研擬、方案研發及督導評估之角色。
 
  第二期計畫乃持續擴大辦理第一期計畫,以當代自殺防治策略之全面性、選擇性與指標性三大向度作為主軸,以促進醫療及非醫療體系之自殺防治網絡整合為手段,透過資訊分析之實證基礎為策略依據,協助衛生福利部(前衛生署)執行下列工作:
  1. 持續規劃及評估全國自殺防治策略之指標及成效
  2. 落實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自殺防治業務之轉型與輔導
  3. 提升自殺企圖者通報及個案管理網絡之效能
  4. 提升安心專線服務品質
  5. 提供即時性全國自殺相關統計分析自殺相關資訊之服務,以作為全國或特定地區工作推動之依據。
  6. 持續推動專業人員及「自殺防治守門人」之教育訓練
  7. 透過結合國內自殺防治相關學術研究單位,以及參與自殺防治相關國際組織,加強自殺防治實證研究之質與量,以及本土性自殺危險性評估工具發展
  8. 落實自殺遺族及自殺防治志工組織之建立與資源連結
  9. 資源及衛教手冊編訂
  10. 擔任中央政府自殺防治相關業務之跨部會整合平台,並為負責推動全國自殺防治工作之執行單位
  2011年至2019年間,「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畫」計劃目標承第一期及第二期「全國自殺防治策略行動方案」推行之工作,依各年度需求可主要分為以下幾大類:
  1. 提供自殺防治相關統計分析資料
  2. 辦理自殺防治之實證研究
  3. 強化自殺防治策略
  4. 教育訓練、宣導、課程、教材之規劃及執行
  5. 召開相關聯繫會議
  6. 研修、訂定自殺防治相關工作規範、評估工具及流程
  7. 擔任中央政府自殺防治相關業務之跨部會整合平台,為負責推動全國自殺防治工作之執行單位
  8. 創新工作項目及其他規劃辦理事項
  2020年起,本中心依「自殺防治法」第九條第二項,由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法人、團體設國家自殺防治中心,辦理下列事項:
  1. 自殺防治現況調查。
  2. 自殺資料特性分析及自殺防治計畫建議書。
  3. 每年製作自殺防治成果報告。
  4. 輔導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,推動因地制宜之自殺防治。
  5. 推廣及辦理自殺防治守門人教育訓練。
  6. 建置及改善自殺防治通報關懷訪視制度。
  7. 推動醫療機構病人自殺防治事項,進行監督及溝通輔導。
  8. 協助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遵守自殺新聞報導原則,並建立自律機制。
  9. 其他自殺防治有關事項。
上述各款規範詳情,請見衛生福利部公佈「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」第九條、第十條、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