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[Q&A] 情緒激動個案:若遇到謾罵、情緒激烈之個案,如何因應?
Q:
情緒激動個案:若遇到謾罵、情緒激烈之個案,如何因應?
A:
建議採取低姿態訪視,並運用衛生所健康促進角度介入降低個案戒心(如:先問最近有沒有做乳攝?),定時定量訪視,但若情況十分嚴重,先停止訪視,與督導討論後,擇日再訪。
二. [Q&A] 精神病患個案:若遇到精神病患個案之訪視過程有問題,如何處置?
Q:
精神病患個案:若遇到精神病患個案之訪視過程有問題,如何處置?
A:
可請專業督導心理師會陪同家訪,觀察訪視過程中哪部分需加強,配合醫師之協助,進行修正。可請衛生局召開個案研討會,邀集心理師和醫師一同出席,針對個案討論因應策略。在訪視員訓練中,可結合社區與居家治療,讓新進同仁到居家治療進行訓練,並由資深同仁陪同,到精神科門診、社區復健中心、急性病房進行課程訓練,讓訪員了解個案可能發生的狀況,做好心理準備,以便從容應對。
三.[Q&A] 否認為自殺個案
Q:
否認為自殺個案:個案否認自己是自殺者本人,偽裝成家屬等。家屬也可能會否認個案自殺或拒絕透露真正的原因。
A:
否認自殺是人之常情。對於此類型個案,關訪員可先表示沒關係,之後再聯絡,慢慢進入訪視階段,個案較容易接受,衛生所助理也可協同訪視。
四.[Q&A] 家暴相對人(施暴者)個案
Q:
家暴相對人(施暴者)個案:家暴相對人個案可能面臨訴請離婚、保護令等情形,無法接受現況而開始產生自殺意念及行為,通常都屬於情緒激動、個性操控型個案,如果不能滿足其需求就會拒訪。
A:
此族群為最高危險群,例如:先生的權威、面子受損,針對家暴相對人個案要發揮同理心、態度從容,可以留下電話,或許在你離開後,個案會與你聯繫,以全人照護、以人為中心的方向來進行訪視。若個案因見不到小孩而威脅自殺,可與受害者及社工建立關係,並與社會局協商,讓個案在穩定情況下,每個月在社會局安排的地點與小孩見面,使個案壓力稍微降低。若情形嚴重,可建請衛生局召開個案研討會,討論訪員及社會局之合作,並和社工一起訪視個案。
五.[Q&A]重複失聯或拒訪的個案怎麼處理?
Q:
關於自關員接獲通報後進行訪視,失聯或拒訪個案轉出後再次自殺通報,一樣失聯或拒訪,此類型個案會增加訪員工作負擔也壓縮其他個案接受服務的時間。
A:
有關失聯的個案,建議可再與原通報單位聯繫暸解。若失聯的個案很多,未來考慮彙整至中心再統一查詢處理。
六.[Q&A] 校園個案
Q:校園個案:
(1) 學生:住校之個案,曾嘗試透過輔導室聯繫個案,但個案拒絕。
(2) 家長:家長或監護人可能擔心因通報,發生之案件被公開,所以不允許訪員介入處置。
(3)訪視時間問題:學校可能會將個案轉介給關訪員,扣除學生在校的時間,僅剩放學後時間可訪視,不僅犧牲訪員的休息也犧牲了學生的時間。
A:
針對學生個案,關懷訪視人力調配及與學校如何整合值得討論。學校可直接關懷個案,不一定特意轉介至關訪員;訪視目的在於提供個案最佳的照護,並可與精神醫療資源連結。自殺防治與醫療須以人文關懷當作基礎,這與每個人的價值觀、尊嚴有關,一定要表達是來幫忙,以對方為尊,兒童被通報後,要保護孩子的安全,把家長也當作個案,與家長建立關係後再進行下一步,先聽家長的意見及想法,了解他的處境,並保證個資不外洩。訪視學生個案可由校園輔導室、家屬著手,可藉由班導師建議家屬進行親子教育,並同理輔導老師的焦慮感,若個案因自殺拒學,可直接到學校訪視,或連結至家扶中心,針對個案與學校溝通。
七. [Q&A]反覆住院的個案如何聯繫與訪視?
Q:
有些個案在訪視期間反覆住院,為精神疾患個案,此類型個案因反覆住院造成連繫上的困難。
A:
醫院端可如何與訪員連結可再研擬,未來可探討關懷體系與醫療體系之連結問題,中心將先提供自殺個案處置教育訓練課程規劃初版,其中包含未符合強制住院個案及家屬處遇建議供參。
八. [Q&A]具有人格疾患之個案,如何因應?
Q:
如遇到具有人格疾患問題之個案,如操縱性人格個案,該如何因應?
A:
可於督導會議中討論,未來將建議於訪員教育訓練中加入困難個案的探討。
九.[Q&A] 服藥就醫問題:若個案有服藥及就醫問題,該如何因應?
Q:
服藥就醫問題:若個案有服藥及就醫問題,該如何因應?
A:
可用轉知單告知醫師,個案具有服藥問題,或是和社工聯繫,當個案回診時,社工或護理師會較能掌握個案狀況。個案若有精神方面問題,可結合居家社區治療團隊,及醫師到站訪視,針對疾病提供更進一步協助。病人常常以為症狀好了就不回診,但精神疾病不能馬上停藥。訪視員須以關懷角度提醒。以人為中心,家庭為單位,社區為基礎,來幫助這個人。像是了解個案上班情況,個案就會覺得這個人是真的關心我,不是只關心我要不要自殺、身體問題而已。
十.[Q&A]遇到相當依賴的個案怎麼辦?
Q:
- 如遇到相當依賴社會福利資源的個案該如何因應?
- 案主相當依賴訪員,什麼事都要與訪員討論、告知,訪員要以何種方式劃分界限?
A:
服務案主時可運用一問二應三轉介之技巧適時轉介適當之資源。
十一.[Q&A]重複自殺然不符合強制住院之個案,該怎麼辦?
Q:
欲自殺個案之送醫(住院)困難:個案有強烈自殺意念,但若住院時意識清醒,醫師未必同意收入院;或是個案有多次自殺紀錄,即使因急診入院,也可能經案主解釋而未發現有自殺意圖,無法強制住院,導致出院後憾事發生。
A:
目前中心有擬定初步之自殺個案處置教育訓練課程規劃,其中包含未符合強制住院個案及家屬處遇建議,將提供參考。
十二.不同類型之重複自殺個案處置
- 將自殺作為情緒宣洩之手段:訪員可鼓勵個案進行精神醫療,阻斷個案產生之不良反應,提升適應力,並與個案做行為規範約定(例如:想要自殺時,打電話給訪員),鼓勵個案以不同方式因應壓力源,或和個案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,導向正向之改變。
- 人格違常個案:若個案想利用自殺控制他人,可先釐清個案狀況,並避免更換訪員,協助訪員心理建設及給予支持。
- 精神異常個案:先與個案之主治醫師討論,避免被個案操控。
- 酗酒、使用違禁品自殺之個案:若無精神疾病診斷,公共衛生端無法強制送醫,由於此類型個案通常為待業中,為了讓他們找到生活重心,會提供戒酒資源和就業訓練資源,並透過網路社交建立關係、適時轉介。
- 勒索型且有移情作用個案:在處置上可與個案協商設限,並另派男性訪員。案例如下:有一長者個案於2年內,被通報50多次,訪員都知道其實個案不是真的想自殺,而是透過自殺行為,期望能拿到各種資源補助,但個案的其實家境不差。個案也會打電話到1999,因為1999規定從接案開始3天內要以公文回覆,另外,個案小時候對於父親有權威的印象,故相較於男性訪員,個案對待女性訪員的態度會很和善,甚至說要娶女性訪員
- 無法強制送醫之個案:可請督導帶個案們進行辯證行為之課程,或是團體輔導、讀書會等。
十三.重複自殺個案之樣態分析與處置建議
- 訪員若遇個案拒訪,可以寫信關懷個案,此方式不帶威脅,較容易被個案接受。
- 與個案約定於固定時間訪視,從承諾間建立信任也是建立關係的方式。
- 給予協助時除了透過給予資源方式增加保護因子外,透過深度訪談深入了解也十分重要,有助釐清個案自殺背後的真正原因。
- 重覆再自殺個案可能同時於不同單位中被通報,訪員可透過承辦人與其它服務單位聯繫,針對個案的狀況取得一致性的處遇態度及方法。
- 遇到服務時間過長之個案,會更換另一位訪員繼續服務,避免原訪員對個案進行處遇時之疲乏感。
- 重覆再自殺之個案,訪員需要注意個案的人格特質(是否有精神層面之疾病)、自殺行為及問題需求。
十四.遇到拒訪個案之處置
- 與個案建立關係時,可根據個案的生活環境、個性、家庭狀況等,進而調整與個案的互動方式(如語氣等)。
- 若遇個案拒絕於家中訪視,另選地點須注重個案的隱私權,可選擇衛生所、心衛中心等,而吵雜地點,如:咖啡廳、速食店等為不建議之訪視場所。
- 訪員可忽略個案拒訪,透過持續不斷的關心,讓個案了解關訪員是真心想幫助他,卸下心防接受訪視,可多次面訪,與個案建立關係,以化解拒訪之情形。
- 電訪不容易與個案建立關係,所以容易被個案拒絕,家訪可以降低被拒絕的機會。
- 遇到強烈拒訪對象,提供各種衛教單張及可利用資源訊息給個案及家屬,日後個案有需求時,可主動聯繫訪員。
- 可提供實質幫助,例如帶物資送給個案,讓個案接受訪視。
- 如個案拒絕面訪,可與個案達成共識,以定期電訪為主,與個案保持聯繫,如曾有位自殺未遂的衛生所護士,僅接受通報但拒絕訪視,訪員因而向其他護士了解個案狀況,確保個案安全。
- 訪員可於了解家庭結構後,透過對不同個案背景的了解及分析來判斷,由重要關係人(家屬、朋友)著手。
- 合併健康議題(如:小孩打預防針、睡眠調查)切入,了解個案情形。
- 若訪員有護理師身分,也可以在幫忙健檢時對個案進行訪視關懷,藉由衛生所推廣的事務來接近個案。
十五.不同類型之拒訪個案處置
- 個案注重隱私、覺得家醜不可外揚、有個資外洩的疑慮:訪員可於訪視時先表示訪視資料皆為保密。
- 情緒激動、以死要脅訪員別再訪視之個案:訪員須耐心的持續關懷個案,建立信任後,評估個案需要並給予協助。
- 個案透過家屬拒絕訪視:個案不願出面,可能是因為受過重大創傷,若家屬願意受訪,可先透過家屬了解個案狀況並給予協助。
- 年長個案:經常發生年長個案接受訪視,但事後批評訪視沒有幫助。需長期建立關係,訪員可用晚輩姿態傾聽的方式給予關心,較容易被個案接受。
- 家暴個案:若個案屬於特殊案例-家暴加害人,訪員可從個案過去人生中的成功經驗開始談起,較容易在一開始建立關係。
- 精神疾病患者個案:部份精神疾病患者的拒訪程度可能會隨著個案用藥程度而有所改變,可在個案回診時安排面訪。
- 個案資料錯誤、失聯:可向當地衛生局及鄰里長詢問相關訊息,或查詢個案有無列管紀錄、領過補助...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