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自殺防治中心-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數位課程訓練辦法
 
  1. 依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承接衛生福利部「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畫」案,辦理自殺防治相關人力培訓及作業輔導機制、製作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數位學習課程業務而訂定。
     
  2. 本辦法適用人員:自殺防治相關人力,包括自殺關懷訪視人員及辦理自殺防治業務人員。
     
  3. 訓練時數採認作業:請參考專區選課頁面,課程均有附上每堂課的時數,目前最新原則每堂課最少50分鐘,每堂課時數為1,本原則不朔及既往;因此如有時數為0.5、1.5的課程,代表該課程採用舊制學分制度,則課程時數仍以0.5、1.5計算
 
修課方法
  1. 帳號創立及停用:新進或離職人員異動者,請所屬單位承辦人協助於到職日或離職日當天,至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提供之「自殺防治相關人力-帳號異動申請」表單。(請來信至學習網客服信箱索取) 本中心將協助創立或停用數位學習課程帳號,並於3個工作日內(如遇例假日、休假日及國定假日則順延)以電子信件通知帳號創立及停用相關情事。
     
  2. 課後評估及意見回饋:觀看完每堂課程後需填寫「課後學習評估」及「課後評估表」,填寫完成後才算通過課程。課後學習評估為五題課後測驗,設有及格分數,如不及格可重複進行測驗至通過為止。課後評估表為課程滿意度調查,以蒐集學員對本課程安排的意見,並作為本中心課程內容精進之重要依據。
     
  3. 訓練時數核發:修課完畢後,可於「我的課程-已修課程」列印完成之課程清單;若需單堂課程證書,請進入課程中,點選「下載證書」即可。
     
  4. 本中心所核發之訓練時數不列入醫師、藥師、醫事人員(如:護理師、心理師等)繼續教育積分。
     
  5. 其他帳號問題可查於學習網常見問題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 
課程分類
 
根據 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 第4條,自殺防治相關人力,應接受下列訓練課程:
初階課程: 
(一)法律及倫理規範。
(二)關懷訪視技巧。
(三)多元文化及多元性別概論。
(四)自殺防治守門人概論及措施。
(五)自殺通報流程。
(六)個案自殺風險評估及處遇。
(七)自殺個案轉介及資源連結。
(八)自殺遺族心理歷程及關懷溝通。
進階課程: 
(一)拒絕訪視與重複自殺個案之關懷訪視技巧及資源轉介。
(二)認識常見精神疾病。
(三)個案報告及討論。
(四)其他為因應實務需求之相關課程。
 
 
 
 

 
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應於到職一個月內,每人至少完成30小時初階課程;
自殺關懷訪視人員,每人每年並應至少完成8小時進階課程,其中應包括個案報告及討論2小時。
本學習網站尚未提供之課程主題,應以其他管道或參與其他課程方式完成
 
 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 
Q:自殺防治相關人力的範圍是?
A:目前僅提供縣市衛生局編列的自殺防治人力修課,如自殺關懷訪視員心衛社工辦理自殺防治業務人員……等職業類別修課。
 
Q:請問怎麼進入專區?
A:您必須先申請特定權限帳號,申請方式請詳閱此篇帳號申請辦法
 
Q:我已經有學習網帳號,為什麼不能用原本的?
A:因為「自殺防治相關人力專區」需要有特殊權限才能進入修課,系統面上不得將舊有帳號通用。
 
Q:可以單位申請一個公用帳號就好嗎?
A:考量資安議題、列印個人學習成果,單一帳號仍以一人使用為原則。
 
Q:離職後,帳號可以繼續使用嗎?
A:離職請填寫異動申請表單,本站將協助您辦理離職相關作業,您會收到帳號停用信件通知。
 
Q:若離職後,到另一個單位擔任自殺防治相關人力,原本的帳號可以繼續使用嗎?
A:待新任單位協助您辦理新進人員帳號申請作業後,您將收到新帳號開通信件通知。
 
Q:今年度(例:109年)課程申請過時數,明年(例:110年)可以再申請嗎?
A:無法申請。請於每年規定期間內修習未通過課程,再繳交所屬單位進行審核。
 
Q:我可以用開通的專區帳號去修讀醫事人員的學分嗎?
A:不行。
開通帳號僅計算自殺防治相關人力專區課程之時數,不列入醫事人員(如:護理師、心理師、藥師、醫師等)繼續教育積分。若您具備相關醫事人員資格,欲獲取網路繼續教育積分,請勿使用訪員帳號選修醫事人員課程,應自行註冊一個新帳號選修醫事人員課程
 
Q:請問我進入課程連結後怎麼都沒看到課程?
A:因專區內容為非公開課程,需有特定權限帳號才能進入閱讀,請您登入學習網為您創立的帳號使用。